問題已解決
請認真完整準確地回答我的問題: 行政復議的被申請人和行政訴訟的被告可以是同一個意思嗎?


你好,這個要看具體情況哈,有些情況下是一個主體,有些情況不是哈。
在行政復議中,申請行政復議的人叫申請人,被復議的行政機關叫“被申請人”,就是對你做出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
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是共同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
復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復議決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起訴復議機關不作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
2023 11/12 2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