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教老師,施工企業,小規模納稅人,一個20幾萬的小活兒,合同工期到12月30號,但甲方付款和給甲方開票要到2024年1月份,如果在一月份確認收入有問題嗎?



你好,按照新的收入準則,是否確認收入與發票沒有直接聯系。如果工程在2023年年底前完工,甲方能控制該資產的使用。那么需要在23年確認收入。
2023 12/11 15:28

84784999 

2023 12/11 15:33
我也覺得應該這樣,但收入發票在1月份開,如果在12月份做了無票收入,可以順利申報,但1月份補開發票時,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申報表沒有填寫負數無票收入的地方,會導致比對不通過,導致開票被鎖死,需要去跟專管員解釋再給解鎖,這點很麻煩,老師有好的處理辦法嗎?

意思老師 

2023 12/11 15:37
你好,稅務有稅務的要求只能按規定辦。

84784999 

2023 12/11 15:41
請問我可以在本月把收入發票開出來,然后等1月份把這張發票紅沖,再重開一張,這樣是否可行?因為甲方只要1月份的發票

意思老師 

2023 12/11 15:43
你好,這樣操作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