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總包公司A把門窗工程600萬分項承包給B公司,B公司對A開9點票,B又把門窗工程的150萬承包給C公司,C公司對B公司開9點票,另外450萬B公司自己做,材料商開13點專票給B,安裝開3點專票給B,請問稅務上可以嗎?



您好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一點,稅務問題需要根據具體的稅法規定和稅務機關的要求來處理
對于B公司向A公司開具的9%發票,這通常是符合稅務規定的。因為B公司作為承包方,向發包方A公司提供門窗工程服務,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和稅率開具發票。
對于B公司將150萬工程轉包給C公司并收到9%發票的情況,這也通常是符合稅務規定的。因為B公司和C公司之間存在轉包關系,C公司向B公司提供門窗工程服務,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和稅率開具發票。
對于B公司自行完成的450萬工程,從材料商處獲得13%的專用發票和從安裝商處獲得3%的專用發票的情況,這需要根據當地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要求來判斷。一般來說,如果B公司能夠提供完整的采購和安裝合同、發票等證明材料,證明這些支出是用于門窗工程的,那么這些專用發票應該是可以抵扣的。
綜上所述,根據您提供的信息,這些稅務處理在一般情況下應該是符合稅務規定的。
2023 12/20 0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