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關于企業收到假發票并入賬在稅前扣除了,稅法上有最新文件規定嗎?



增值稅及附加稅不允許抵扣的
2024 03/07 07:56

郭老師 

2024 03/07 07:58
收假發票的單位如何處罰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私自印制、偽造、變造、非法取得或者廢止的發票而受讓、開具、存放、攜帶、郵寄、運輸的,由稅務機關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轉借、轉讓、介紹他人轉讓發票、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私自印制、偽造、變造、非法取得或者廢止的發票而受讓、開具、存放、攜帶、郵寄、運輸的。

郭老師 

2024 03/07 07:59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十二條規定:企業取得私自印制、偽造、變造、作廢、開票方非法取得、虛開、填寫不規范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以下簡稱“不合規發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的其他外部憑證(以下簡稱“不合規其他外部憑證”),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84784998 

2024 03/07 08:09
但是如果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到假發票呢

郭老師 

2024 03/07 08:15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六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發生應稅項目支出所取得的發票,屬于存在真實交易行為,非故意取得虛假、虛開發票的,應當向對方換開符合規定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在匯算清繳期內換開的,可在當期所得稅前扣除,在匯算清繳期后換開的,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