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 小規模(不含其他個人)簡易計稅 勞務發生地預繳 差額÷(1+3%)×3% 機構所在地申報 差額÷(1+3%)×3%-已預繳稅款。 問題:根據最新優惠稅率,計算時要改成 (1+1%)×1% 嗎



你好;預繳是的;?比如跨地區提供建筑服務、銷售不動產、出租不動產等等。本公告明確,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的,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2024 04/09 1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