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用工總人數是按照個稅系統申報的人數計算嗎?我是建筑勞務公司,4月份之前個稅系統申報用工人數是29個人,但是從4月份開始其中有25個人可能近幾個月都不會有工資發放,但是4月份又發放其他的11個人的農民工工資,我5月份申報個稅的時候需要把這11個人申報上去,但是像那25個人我是不是就可以點為非正常不申報就沒有算入用工總人數里面,因為我想把人數控制在30人以內不交殘保金,如果后期那25個人中有工資轉出,我再轉為正常申報個稅,用工總人數會不會超了



您好,請參考以下文件,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2024 04/30 12:59

84784962 

2024 04/30 13:10
季節性用工怎么折算

夏 老師 

2024 04/30 13:16
季節性用工人數*(用工月數/12)

84784962 

2024 04/30 13:27
公司有管理人員4人,平常有不固定的農民工是否可以折算

夏 老師 

2024 04/30 18:09
建議您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季節性用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