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根據票據法的特別規定,如果背書人明確記載“不得轉讓”,而其后手仍然進行背書轉讓,那么該背書人(即D公司)對后續的被背書人(即F公司)就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因此,F公司無法向D公司行使追索權不是嗎??? 那題里的A選項為什么不對?說不能追索



票據法中關于“不得轉讓”的特別規定。
當票據上的背書人明確記載“不得轉讓”時,該票據的再次轉讓可能會受到某些限制。具體地說,這種背書被稱為“禁止背書”或“限制背書”。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持票人(即背書人的后手)不顧這一限制而繼續背書轉讓給其他人(如F公司),那么:
1.對于“不得轉讓”之后的直接受讓人(即F公司的直接前手),背書人(即D公司)仍然需要承擔票據責任。
2.但對于“不得轉讓”之后的間接受讓人(即F公司,如果它不是直接從D公司手中得到票據的),背書人(即D公司)則不再承擔票據責任。
A選項:
如果A選項說“F公司不能向D公司行使追索權”,那么這通常是正確的,但前提是F公司不是直接從D公司手中得到票據的。如果F公司是直接從D公司手中得到票據的,即使票據上有“不得轉讓”的記載,F公司仍然有權基于其與D公司之間的直接票據關系向D公司行使追索權。
所以,A選項的正確性取決于F公司是如何得到這張票據的。如果F公司是通過間接轉讓得到的票據,那么A選項是正確的;但如果F公司是通過直接轉讓得到的票據,那么A選項就是錯誤的。
2024 05/11 13: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