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將一輛汽車按市場價格20萬元賣給乙,乙已付清全款,雙方約定7日后交付該車并辦理過戶手續。2天后,不知情的丙向甲表示愿以30萬元購買,甲當即答應,向丙交付了汽車并辦理了過戶手續。乙起訴甲、丙,要求判令汽車歸己所有,并賠償因不能及時使用汽車而發生的損失。根據物權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有關本案的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B(1)甲、乙與甲、丙之間的買賣合同均有效;(2)丙先行受領交付,汽車應歸丙所有;(3)乙的損失依據甲、乙之間的有效買賣合同向甲追償。
2024 05/31 1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