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3)經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無法清償債務(只要債務人的任何一個債權人經法院強制執行未能得到清償,其每個債權人均有權提出破產申請, “并不要求申請人自己已經采取了強制執行措施)” 請問,最后一句話是什么怎么理解?



最后一句話“并不要求申請人自己已經采取了強制執行措施”的意思是:
當任何一個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債務人破產時,并不一定非得是這個提出申請的債權人自己先對債務人進行了強制執行且未得到清償,其他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強制執行未能得到清償的情況,也可以成為這個申請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依據。
換句話說,只要存在其他債權人經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仍無法清償債務的事實,那么即便當前提出破產申請的這個債權人自身未曾采取過強制執行措施,他也有權提出破產申請。
例如,甲、乙、丙都是債務人丁的債權人,乙對丁申請了強制執行但未獲得清償。此時,即使甲和丙自己沒有對丁申請強制執行,他們也有權基于乙的強制執行未獲清償這一情況,向法院提出對丁的破產申請。
2024 07/17 1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