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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外部研發需要哪些資料明細備查呢



您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在四月二十五日發布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規定,企業享受優惠事項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 企業應當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二零一八年第二十三號公告附件《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管理目錄(二零一七版)》列示的時間自行計算減免稅額,并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享受稅收優惠。同時,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這里要強調的是,雖然不需要事項備案了,但留存備查的資料同樣重要,財務人員一定要及時收集整理并歸檔。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留存備案材料如下: (一)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企業有權部門關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二)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研發人員名單; (三)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 (四)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和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的費用分配說明(包括工作使用情況記錄); (五)集中研發項目研發費用決算表、集中研發項目費用分攤明細情況表和實際分享收益比例等資料; (六)“研發支出”輔助賬; (七)企業如果已取得地市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應作為資料留存備查。
2024 07/19 14: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