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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麻煩幫總結一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在 【一般決議、特殊決議】方面【出席人數、表決人數】的要求,謝謝



同學你好,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一般決議和特殊決議方面,出席人數和表決人數的要求如下:
有限責任公司:
一般決議: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公司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決定。一般決議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通常由公司章程規定,一般決議需經代表半數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特殊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這些特殊決議事項通常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
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決議: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特殊決議: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024 07/28 2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