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去年我們建筑公司未開外管證,開發票了,在本地繳稅了,現在如果要補開外管證,是不是需要把之前發票作廢,重新開,再開外管證?不開外管證有什么后果?



通常情況下,不需要作廢之前的發票并重新開具。既然去年已經在本地繳稅,現在可以補充開具外管證。
具體的操作流程可以咨詢當地稅務機關,一般來說,企業可登錄電子稅務局進行操作,或攜帶相關資料(如合同原件或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等)到稅務局大廳辦理。
如果不開具外管證,可能會導致一些不良后果。沒有外管證,企業可能無法回到公司所在地開出經營發票,這樣勞務接受一方就無法向當事人支付費用。因為辦理外管證企業一般都是建筑業納稅人,需要在勞務發生地辦理納稅后回企業所在地開出發票,所以辦理外管證是合理取得發票并照章納稅的一種證明。
此外,根據《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未按照規定繳納稅款的,由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024 07/30 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