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票據保證那,未在票據或粘單上記載保證字樣,另行欽定保證合同的,不屬于保證,那么還需要承擔保證責任嗎? 題目中一個答案是這樣說的,根據規定,如果保證人未在票據或者粘單上記載“保證”字樣而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者保證條款的,不屬于票據保證。在本題中,E公司未在票據上簽章,無需承擔票據責任;②D公司有權依保證合同要求E公司承擔保證責任。根據規定,未在票據或者粘單上記載“保證”字樣而另行簽訂的保證合同,雖不屬于票據保證,但仍具有民法上保證的效力,因此,D公司可依據保證合同要求E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同學,你好,票據是票據,保證合同是保證合同,票據應按票據法來解讀,票據上未簽章,不承擔責任,保證合同,承擔民法上的民事責任,民事責任與票據責任不能混為一談。
2024 08/12 15:31

84785034 

2024 08/13 12:59
票據上簽章和保證合同不都是承擔保證的責任嗎,票據上沒簽章,簽保證合同了也是承擔保證責任了啊

秦紅斌老師 

2024 08/13 14:19
說的是不屬于保證,指的是票據上的保證責任,未簽章,不承擔票據上的保證責任,但是因保證合同,要承擔民法上的保證責任

84785034 

2024 08/13 14:26
票據上的保證和民法上的保證都有什么不一樣,不都是保證責任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