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建筑安裝發票,建筑項目名稱沒有寫項目名稱,寫的是安裝服務,這樣的發票可以用嗎?有寫項目發生地。



這樣的發票存在一定的問題,但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可以使用。
根據發票管理規定和相關稅收政策要求,建筑服務發票的備注欄應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這是為了便于稅務機關加強對建筑服務等特定應稅行為的稅收征管,準確劃分不同建筑項目的稅收情況等諸多因素考慮。
如果發票僅寫了“安裝服務”而沒有具體的項目名稱,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不符合規定。不過,如果能夠通過其他輔助證明材料(如雙方簽訂的建筑安裝合同,合同里明確了項目名稱、具體的服務內容與發票相匹配,并且能夠清晰地證明該發票對應的就是這個特定項目)來確定服務的具體項目歸屬,在稅務檢查等情況下可以向稅務機關作出合理的解釋,那么這樣的發票或許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等業務場景下被認可
2024 10/08 1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