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稅法二 企業所得稅:簽訂廣告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計算稅前可扣除的廣告費只能在關聯企業之間扣除。這句話錯在哪里,請老師解答下,謝謝。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對簽訂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攤協議(以下簡稱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其中一方發生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人稅前扣除限額比例內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以在本企業扣除,也可以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攤協議歸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計算本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時,可將按照上述辦法歸集至本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計算在內。
祝您學習愉快!
08/16 1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