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位于市區的醫藥行業上市公司甲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 年 6 月采用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乙公司銷售藥品,不含稅價格為 3000 萬元,成本為 2500 萬元,藥品己經發出;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收到代銷清單,甲企業未對該業務進行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相應處理。 此題,為什么會計中不確認收入?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此時貨物只是到了代銷方,代銷方還沒有真正把貨物賣出,代銷方賣不完,還是可能把貨退還給甲的,所以等到代銷方真正把貨賣出去的時候,才能夠確認收入。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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