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記得傭金不能超過合同的5%,超過部分不能抵扣企業所得稅,具體的規定是?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① 自 2019年 1 月 1 日起,保險企業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人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8% (含本數)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允許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②電信企業在發展客戶、拓展業務等過 程中 ,需 向經 紀 人 、代辦商支付手續費及傭金的 ,其實際發生的相關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企業當年收入總額5 % 的部分,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據實扣除。
上述所稱電信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僅限于電信企業在發展客戶、拓展業務等過程中因委托銷售電話入網卡、電話充值卡等所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③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人金額的5 % 計算限額。
祝您學習愉快!
12/18 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