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于未行使的累積帶薪缺勤權利,職工在離開企業時能夠獲得現金支付的,企業應當確認企業必須支付的、職工全部累積未使用權利的金額。 問:老師,那企業必須支付的金額等于職工全部累計未使用的金額嗎? (2)企業應當根據資產負債表日因累積未使用權利而導致的預期支付的追加金額,作為累積帶薪缺勤費用進行預計。 問:老師,可以舉個具體的例子講解一下嗎?謝謝老師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對于未行使的累積帶薪缺勤權利,職工在離開企業時能夠獲得現金支付的,企業應當確認企業必須支付的、職工全部累積未使用權利的金額。問:老師,那企業必須支付的金額等于職工全部累計未使用的金額嗎?
答復:是的,您的理解正確。
(2)企業應當根據資產負債表日因累積未使用權利而導致的預期支付的追加金額,作為累積帶薪缺勤費用進行預計。問:老師,可以舉個具體的例子講解一下嗎?謝謝老師
答復:您可以看一下下面的例題,以幫助理解:
乙公司共有1000名職工。從2×22年1月1日起,該公司實行累積帶薪缺勤制度。該制度規定,每個職工每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帶薪年休假,未使用的年休假只能向后結轉一個日歷年度,超過1年未使用的權利作廢;職工休年休假時,首先使用當年可享受的權利,不足部分再從上年結轉的帶薪年休假中扣除;職工離開公司時,對未使用的累積帶薪年休假無權獲得現金支付。
2×22年12月31日,每個職工當年平均未使用帶薪年休假為2天。乙公司預計2×23年有950名職工將享受不超過5天的帶薪年休假,剩余50名職工每人將平均享受6天半年休假,假定這50名職工全部為總部管理人員,該公司平均每名職工每個工作日工資為500元。
根據上述資料,乙公司職工2×22年已休帶薪年休假的,由于在休假期間照發工資,因此相應的薪酬已經計入公司每月確認的薪酬金額中。與此同時,公司還需要預計職工2×22年享有但尚未使用的、預期將在下一年度使用的累積帶薪缺勤,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相關資產成本。在本例中,乙公司在2×22年12月31日預計由于職工累積未使用的帶薪年休假權利而導致預期將支付的工資負債即為75天(50×1.5天)的年休假工資金額37500元(75×500),并作如下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 375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累積帶薪缺勤 37500
祝您學習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