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問題: 1.企業撤回投資和轉讓股權,有哪些相同點和不同點?從哪些方面判斷是 撤資還是轉讓股權? 2.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于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投資收回為什么不繳企業所得稅? 3.企業處置權益投資時,可利用“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政策,采取“撤資”或“先分紅后轉讓” 的方式處置權益投資,合理避稅。“先分紅后轉讓”,是什么意思?為什么撤資和先分紅后轉讓,可以合理避稅?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企業撤回投資與轉讓股權的相同點在于兩者都是減少企業在被投資企業的權益。不同點在于,撤回投資通常涉及的是初始出資部分的收回,而股權轉讓則是將持有的股份出售給第三方。
2.投資收回,被視為原始資本的返還,而非收益,因此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3. “先分紅后轉讓”是指在處置權益投資前,首先讓被投資公司向投資者分配股息、紅利等利潤,然后再進行股權轉讓。這種方式可以合理避稅的原因在于:根據稅收政策,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免稅收入,因此通過先行分紅可減少股權轉讓時的應納稅所得額,從而達到節稅的效果。撤資同樣能利用這一政策,因為撤資過程中取得的相當于初始出資的部分不視為利潤,不需要繳稅。
祝您學習愉快!
01/11 2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