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若在留抵退稅或留抵抵欠后發生進項稅額轉出,僅需在轉出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無需追溯調整。繳回留抵稅額后,加計抵減額無需調減,但需注意進項稅額轉出時按當期調減。 請舉例子具體說明這段話發意思。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例如,某企業2023年4月有留抵稅額10萬元,并申請了留抵退稅。5月份,該企業發現有一部分進項稅額需要轉出,金額為2萬元。此時,僅需在5月份調減加計抵減額(假設加計抵減比例為10%,則調減的加計抵減額為2×10%=0.2萬元),無需追溯調整4月份已退稅的情況。再如,該企業6月繳回了部分留抵稅額5萬元。此時,加計抵減額不需要因為繳回留抵稅額而進行調減,但若在6月再次發生進項稅額轉出1萬元,則仍需按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即1×10%=0.1萬元)。
祝您學習愉快!
例如,某企業2023年4月有留抵稅額10萬元,并申請了留抵退稅。5月份,該企業發現有一部分進項稅額需要轉出,金額為2萬元。此時,僅需在5月份調減加計抵減額(假設加計抵減比例為10%,則調減的加計抵減額為2×10%=0.2萬元),無需追溯調整4月份已退稅的情況。再如,該企業6月繳回了部分留抵稅額5萬元。此時,加計抵減額不需要因為繳回留抵稅額而進行調減,但若在6月再次發生進項稅額轉出1萬元,則仍需按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即1×10%=0.1萬元)。
祝您學習愉快!
05/31 19:30

丟了玉兔的嫦娥 

05/31 21:53
發生進項稅額轉出,則仍需按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這里的前提條件是:這些轉出的進項稅額,都已經在之前計提了加計抵減額,對嗎?如果之前沒有計提加計抵減額,就無需調減加計抵減額,對嗎?

丟了玉兔的嫦娥 

05/31 21:54
假如所屬期2025年4月,進項稅額100;需轉出進項稅額200,其中,包含因為上期留抵稅額抵減欠稅120(該留抵稅額涉及進項稅額之前已經計提加計抵減額),后來核查發現不符合條件,且不能抵扣,所以轉出120,還包含“本期”已勾選抵扣、但是因為其它原因需要在“本期”轉出的進項稅額30,還包含前期因為“非留抵業務”原因產生的需要轉出的進項稅額50。問題:1.本期加計抵減額計提的基數是多少?計算過程是什么?2.本期加計抵減額“調減額”計算的基數是多少?計算過程是什么?

范老師 

05/31 21:53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是的,只有當轉出的進項稅額已經在之前計提了加計抵減額的情況下,才需要在發生轉出時調減相應的加計抵減額。如果之前沒有計提過加計抵減額,則無需調減。
祝您學習愉快!
是的,只有當轉出的進項稅額已經在之前計提了加計抵減額的情況下,才需要在發生轉出時調減相應的加計抵減額。如果之前沒有計提過加計抵減額,則無需調減。
祝您學習愉快!

范老師 

05/31 21:54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本期加計抵減額計提的基數是0。因為進項稅額100小于需轉出的進項稅額200,所以沒有可計提加計抵減的基礎。計算過程:本期發生額=進項稅額-需轉出的進項稅額=100-200=-100(負數表示沒有計提基礎)2.本期加計抵減額“調減額”計算的基數是需轉出的進項稅額中涉及之前已計提加計抵減的部分,即120。計算過程:本期調減額=需轉出的進項稅額中涉及之前已計提加計抵減的部分*加計抵減率=120*10%=12。其他需轉出的進項稅額(30+50=80)不計入調減基數,因為它們沒有涉及之前的加計抵減。
祝您學習愉快!
本期加計抵減額計提的基數是0。因為進項稅額100小于需轉出的進項稅額200,所以沒有可計提加計抵減的基礎。計算過程:本期發生額=進項稅額-需轉出的進項稅額=100-200=-100(負數表示沒有計提基礎)2.本期加計抵減額“調減額”計算的基數是需轉出的進項稅額中涉及之前已計提加計抵減的部分,即120。計算過程:本期調減額=需轉出的進項稅額中涉及之前已計提加計抵減的部分*加計抵減率=120*10%=12。其他需轉出的進項稅額(30+50=80)不計入調減基數,因為它們沒有涉及之前的加計抵減。
祝您學習愉快!

丟了玉兔的嫦娥 

05/31 22:01
其他需轉出的進項稅額(30+50=80)不計入調減基數。如果這個30、50之前已經計提加計抵減,那么這次就需要調減加計抵減額,對嗎?

范老師 

05/31 22:01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對。
祝您學習愉快!
對。
祝您學習愉快!

丟了玉兔的嫦娥 

05/31 22:05
申報時,本期勾選抵扣的進項稅額100,如果有部分比如10需要轉出進項稅額,系統是先將所有的進項稅額100計提加計抵減額,然后將轉出的10計入加計扣除“調減額”的計算基數。怎么不一樣?

范老師 

05/31 22:05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申報時,本期勾選抵扣的進項稅額100會先計提加計抵減額,如果之后有10需要轉出進項稅額,則這10計入加計抵減“調減額”的計算基數。這意味著加計抵減額會在轉出進項稅額后進行相應的調整。
祝您學習愉快!
申報時,本期勾選抵扣的進項稅額100會先計提加計抵減額,如果之后有10需要轉出進項稅額,則這10計入加計抵減“調減額”的計算基數。這意味著加計抵減額會在轉出進項稅額后進行相應的調整。
祝您學習愉快!

丟了玉兔的嫦娥 

05/31 22:11
修改條件如下:假如所屬期2025年4月,進項稅額100;需轉出進項稅額50,其中,包含因為上期留抵稅額抵減欠稅(該留抵稅額涉及進項稅額之前已經計提加計抵減額),后來核查發現其中不符合條件的是5(上期留抵稅額抵減欠稅總額是15),且不能抵扣,所以轉出5,還包含“本期”已勾選抵扣、但是因為其它原因需要在“本期”轉出的進項稅額30,還包含前期因為“非留抵業務”原因產生的需要轉出的進項稅額15。問題:1.本期加計抵減額計提的基數是多少?計算過程是什么?2.本期加計抵減額“調減額”計算的基數是多少?計算過程是什么?

范老師 

05/31 22:12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本期加計抵減額計提的基數是符合規定的可抵扣進項稅額。由于需轉出進項稅額50中,有30是因為“本期”已勾選抵扣但因其它原因需要在“本期”轉出,還有前期因為“非留抵業務”原因產生的15需要轉出,以及不符合條件的5,這些都不能作為計提加計抵減額的基礎。因此,本期加計抵減額計提的基數為:100-30-15-5=50。2.本期加計抵減額“調減額”的計算基數是需轉出的進項稅額中涉及已計提加計抵減的部分。由于上期留抵稅額抵減欠稅總額是15,其中不符合條件的是5,這部分已經計提了加計抵減額,因此需要在本期進行調減。所以,本期加計抵減額“調減額”的計算基數為:5。其他轉出的進項稅額30和前期因為非留抵業務原因產生的15不涉及已計提的加計抵減額,故不在調減范圍內。
祝您學習愉快!
1.本期加計抵減額計提的基數是符合規定的可抵扣進項稅額。由于需轉出進項稅額50中,有30是因為“本期”已勾選抵扣但因其它原因需要在“本期”轉出,還有前期因為“非留抵業務”原因產生的15需要轉出,以及不符合條件的5,這些都不能作為計提加計抵減額的基礎。因此,本期加計抵減額計提的基數為:100-30-15-5=50。2.本期加計抵減額“調減額”的計算基數是需轉出的進項稅額中涉及已計提加計抵減的部分。由于上期留抵稅額抵減欠稅總額是15,其中不符合條件的是5,這部分已經計提了加計抵減額,因此需要在本期進行調減。所以,本期加計抵減額“調減額”的計算基數為:5。其他轉出的進項稅額30和前期因為非留抵業務原因產生的15不涉及已計提的加計抵減額,故不在調減范圍內。
祝您學習愉快!

丟了玉兔的嫦娥 

05/31 22:18
比如說,如果本期進項稅額一共30,“本期”已勾選抵扣、但是因為其它原因需要在“本期”轉出的進項稅額也是30。計算加計抵減“調減額”就會有兩種方法:一是按照您的理解,計提額為30-30=0,加計抵減也是0。一是我的理解,先按照勾選抵扣稅額30計提,再按照轉出進項稅額30調減,最終可以加計抵扣的稅額也是0。哪個正確?或者兩個方法都正確?

范老師 

05/31 22:19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兩個方法結果相同,但正確的方法是第二種:先按勾選抵扣的30計提,再按轉出的30調減。
祝您學習愉快!
兩個方法結果相同,但正確的方法是第二種:先按勾選抵扣的30計提,再按轉出的30調減。
祝您學習愉快!

丟了玉兔的嫦娥 

05/31 22:37
您的理解能力超強,厲害。申報時好像是這樣的:先對所有的進項稅額計提加計抵減額,然后如果沒有進項稅額轉出,就不計算加計抵減“調減額”。如果有進項稅額轉出,就不管是什么情況,全部按照轉出額進行調減。這樣一方面保證了所有的進項稅額都計提了,不需要再考慮之前是否已經計提的問題。另一方面,只對轉出進項稅額進行調減額計算,也符合剛才請教您的不需要追溯調整問題。結果和您說的是一樣的,但是申報簡單點 。我的理解是否正確?

范老師 

05/31 22:38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是的,您的理解正確。
祝您學習愉快!
是的,您的理解正確。
祝您學習愉快!

丟了玉兔的嫦娥 

05/31 22:51
1.如果2024年11月退還留抵稅額10,2025年1月發現其中3不符合條件,就轉出3,按照3計算加計抵減“調減額”,如果2025年2月又發現其中的7也不符合條件,就又轉出7,按照7計算加計抵減“調減額”,對嗎?2.這里的不追溯調整,是指什么時候發現就什么時候轉出進項稅額并調減加計抵減額,而“不需要”按照如下處理(看這筆不符合條件的留抵稅額對應的進項稅額之前是在哪些月份計提加計抵減額,就在哪些月份“調減”加計抵減額),對嗎?

范老師 

05/31 22:51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對,2025年1月轉出3并計算相應的加計抵減“調減額”,2025年2月再轉出7并再次計算相應的加計抵減“調減額”。
2.對,不追溯調整是指在發現時點進行進項稅額的轉出和加計抵減額的調減,不需要回溯到之前的月份去調整。
祝您學習愉快!
1.對,2025年1月轉出3并計算相應的加計抵減“調減額”,2025年2月再轉出7并再次計算相應的加計抵減“調減額”。
2.對,不追溯調整是指在發現時點進行進項稅額的轉出和加計抵減額的調減,不需要回溯到之前的月份去調整。
祝您學習愉快!

丟了玉兔的嫦娥 

05/31 23:17
感謝您的精彩解答

范老師 

05/31 23:18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您太客氣了,很高興能幫到您。如果有其他問題,歡迎隨時提問。
祝您學習愉快!
您太客氣了,很高興能幫到您。如果有其他問題,歡迎隨時提問。
祝您學習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