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如果建筑工人甲2024年有6個月在A地上班,其余6個月在跨省的B地上班(并不是上半年在A,下半年在B;而是2月在A,3月在B,4月在A,5月在B……),租房合同是和A地的房東簽訂的,合同期限是2023年至2026年。問題:這種情況下,租金是否可以扣除?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中的住房租金扣除,是以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地沒有自有住房,并且實際發生了租房支出為前提的。對于跨省工作的納稅人,如果在主要工作城市(即合同簽訂地A地)有租房事實,則可以按照規定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因此,在你描述的情況下,建筑工人甲可以在個稅中申報A地的住房租金扣除。
祝您學習愉快!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中的住房租金扣除,是以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地沒有自有住房,并且實際發生了租房支出為前提的。對于跨省工作的納稅人,如果在主要工作城市(即合同簽訂地A地)有租房事實,則可以按照規定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因此,在你描述的情況下,建筑工人甲可以在個稅中申報A地的住房租金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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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7 13:03

丟了玉兔的嫦娥 

07/17 23:39
怎么判斷是否主要工作地?

周老師 

07/17 23:40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主要工作地通常是指納稅人實際工作時間較長的地方。對于建筑工人甲2024年的情況,如果在A地和B地各工作了6個月,則需要依據具體的工作合同、工資發放記錄等來判斷哪個地方是主要工作地。如果沒有明確的證據偏向一方,可以認為兩個地點都是其主要工作地之一。但在稅務或社保繳納等方面,可能需要選擇一個作為主要工作地進行申報。
祝您學習愉快!
主要工作地通常是指納稅人實際工作時間較長的地方。對于建筑工人甲2024年的情況,如果在A地和B地各工作了6個月,則需要依據具體的工作合同、工資發放記錄等來判斷哪個地方是主要工作地。如果沒有明確的證據偏向一方,可以認為兩個地點都是其主要工作地之一。但在稅務或社保繳納等方面,可能需要選擇一個作為主要工作地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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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了玉兔的嫦娥 

07/18 07:51
1.那如果社保在A地繳納,申報租金扣除
時主要工作所在地選擇B地,AB工作時間相等,是否正確?
2.那如果社保在A地繳納,申報租金扣除
時主要工作所在地選擇B地,B地工作時間大于A地,是否正確?

周老師 

07/18 07:51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不正確。主要工作地應按照實際工作的地點來確定,如果甲在兩地的工作時間相等,則應該按租房合同簽訂地即A地作為主要工作所在地申報租金扣除。
2.正確。如果B地的工作時間大于A地,那么可以將B地視為主要工作地進行申報。
祝您學習愉快!
1.不正確。主要工作地應按照實際工作的地點來確定,如果甲在兩地的工作時間相等,則應該按租房合同簽訂地即A地作為主要工作所在地申報租金扣除。
2.正確。如果B地的工作時間大于A地,那么可以將B地視為主要工作地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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