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有一筆運費 付的美金 記賬本位幣是人民幣 沒有購匯 現匯付的 所以記賬匯率寫多少?按照本月的固定的一個匯率(7.1884)記賬就行?還是用發票匯率7.1878?還是查付款當天的什么時點的匯率?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19 號 —— 外幣折算(2006)》規定,外幣交易在初始確認時,可采用以下兩種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
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即外匯市場上當日交易的匯率,實務中較多企業采用付款當天的匯率。所以對于這筆付美金的運費,可查詢付款當天銀行公布的中間價作為記賬匯率。
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比如企業可以自行選定當月 1 日的市場匯率作為當期近似匯率來進行折算。若企業已確定采用本月固定匯率(7.1884 )作為記賬匯率,且符合一貫性等相關會計原則,也可以用該匯率記賬。
發票匯率(7.1878 )一般不作為記賬匯率的選擇依據,因為它更多是交易雙方在發票上約定或參考的匯率,不一定符合準則對于記賬匯率確定的要求。
01/23 09:38

鐘離 

01/23 09:49
請問:發票上按照匯率7.1878 寫的價稅合計 ¥26232.59。用這個發票金額26232.59記賬?還是用固定匯率計算的26234.78記賬?

樸老師 

01/23 09:57
同學你好
用固定匯率計算的26234.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