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向您請教下,假如,主要生產水泥行業,其中有銷售碎石屬簡易征收,這部分進稅不能抵扣,于2022年發現20年、21年有進項稅轉出未轉完(稅務、企業同時發現),于2022年發現后在X月已全部補繳;但稅務提出來系統問題需要修改系統,如果修改系統的話就會涉及到滯納金,這種類型需繳滯納金嗎;不是企業故意不繳,是企業人員變化,進項轉出金額每月不大,就忽略了,然后稅局也提出來就趕緊補繳了,稅局以前沒提出過,幫看下這情況還需要繳納滯納金嗎?如果不繳滯納金有哪些依據支撐呢



實務中一般是要補繳稅款并繳納滯納金的,建議您再和當地稅務機關溝通一下,并以最終和當地稅務機關溝通的結果為準。
2022 07/10 1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