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那2021年12月31日后呢?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2號
為支持我國企業創新發展和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現就有關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2號)中規定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優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繼續執行。
根據目前最新規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已經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具體輔導的學習時參考相應教材的內容。
2023 02/28 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