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BoT項目,合同已到期,特許經營權還沒有分攤結束,該怎么賬務處理



對于BoT項目,特許經營權沒有分攤結束,可以進行以下的賬務處理:
1.在項目開工前,對于土地預審、環境評價、水土保持及工程可行性研究等前期費用,應借記“無形資產”,貸記“銀行存款”。
2.在建造期間,甲公司按合同規定計量并支付給工程承包公司的工程款項,應借記“無形資產”,貸記“應付賬款——工程承包公司”。
3.如果在建造過程中產生借款利息,需要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規定進行處理,即借記“無形資產”,貸記“應付利息”。
4.為保證高速公路移交時保持良好的運營狀態,高速公路移交前的運營期內,每年需預計發生的大修等費用,按現值計算預計負債,借記“管理費用”,貸記“預計負債”。
5.在經營期間內,所發生的各項經營養護管理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等,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
6.在經營期間內,按合同規定分配通行費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貸記“主營業務收入”。
7.在經營期內每年采用“車流量法”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借記“主營業務成本”,貸記“累計攤銷”。
8.30年經營期滿,項目移交時,因為高速公路收費權——這項無形資產已經攤銷完畢,無需再作會計處理,只進行實物交接即可。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可以查閱相關的會計書籍或者咨詢專業的財務人員,以獲取準確的處理方法。對于BoT項目,特許經營權的賬務處理取決于特許經營權的具體情況以及相關的合同條款。一般來說,特許經營權的處理有以下兩種情況1:
● 如果特許經營權在合同到期后仍然有殘值,則將殘值部分確認為無形資產。
● 如果特許經營權在合同到期后沒有殘值,則不需要進行賬務處理。
2023 09/27 1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