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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交完生產經營所得后,這部分(利潤)錢我是要給合伙人分呢,還是可以不用分?如果不分,怎樣區分是合伙企業的錢,還是合伙人的錢?



合伙企業交完生產經營所得后,利潤可以不用分給合伙人。
根據《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先以合伙企業名義對外繳納所得稅,然后再按比例分配給各個合伙人;合伙企業利潤歸全體合伙人共有,由合伙人統一管理和使用,合伙企業無權處置。
合伙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先以合伙企業名義對外繳納所得稅,然后再按比例分配給各個合伙人
2023 11/02 1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