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一員工2020年入職,公司選擇的是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扣減3年了,優惠,2021年沒有享受招用重點群體優惠,2022年又選擇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然后2023年選擇招用“脫貧”人口就業扣減,這樣是否符合規定?就是說2020,2022是選招用“建檔立卡貧困戶”就業扣減優惠,2023換了,改成招用“脫貧”人口就業扣減優惠,這樣是否符合規定?從時間看,2023年已超過3年了,不符合規定,但是改了優惠具體政策,是否又變成符合規定了?



你好,這個應該是有地區差異的,可以咨詢下當地的政府部門哈
2024 04/27 09:42

王璐璐老師 

2024 04/27 10:19
加油,等你的好評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