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給我講講這塊吧 不是很理解老師?能舉個簡單的例子嗎



你好,首先,我們要明確幾個概念:
2024 06/26 10:16

薇老師 

2024 06/26 10:18
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行政法規:國務院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其效力僅次于法律。
部門規章:國務院各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規。
地方性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其效力在本行政區域內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規。
地方規章: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其效力在本行政區域內低于地方性法規。
現在,我們來看行政許可設定權的劃分

薇老師 

2024 06/26 10:20
法律設定權:
例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了一部法律,規定“采礦權”只能通過法律來設定。也就是說,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才有權決定是否給予某公司或個人采礦權。
行政法規設定權:
例子:假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尚未制定關于“草原使用許可”的法律,那么國務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規來設定這一許可。但一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了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就必須與該法律保持一致。
部門規章不能設定行政許可:
例子:國務院的某個部門(如自然資源部)不能通過制定部門規章來設定新的行政許可。部門規章只能對已經由法律或行政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進行細化或補充。
國務院的決定:
例子:在特殊情況下,如遇到緊急情況或需要快速響應的情況,國務院可以通過發布決定的方式設定行政許可。但這種決定是臨時的,并且必須盡快通過法律或行政法規來確認或修改。
地方性法規設定權:
例子:假設某個省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發現,在該省范圍內需要設定一種關于“特色農產品銷售許可”的行政許可,但由于全國范圍內尚未有相關的法律或行政法規,那么該省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來設定這一許可。但需要注意的是,地方性法規不能設定應當由國家統一確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資質的許可,也不能設定企業或其他組織的設立登記及其前置性許可。
地方規章設定權:
例子: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規章來設定臨時性的行政許可。但同樣,這些規章不能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規定。
希望這些例子能幫助你更好地理解行政許可設定權的劃分。

m520341566 

2024 06/26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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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老師 

2024 06/26 17:31
是的,“部門規章”確實是指國務院下屬各部委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這些部門規章在法律效力上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規,但在各自的領域內具有約束力,用于規范和管理特定的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