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實務中 按新收入準則收到預收款,借:銀行存款 ;貸:合同負債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等預收款開具發票的時候,如果未達到收入確認條件,不確認收入的話,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這樣處理對嗎?還是應該 借:應收賬款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貸:遞延收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你好,第一種做法就可以的。
2024 09/13 08:48

晴天 

2024 09/13 08:55
什么時候可以使用第二種方式呢

郭老師 

2024 09/13 08:56
遞延收益,這個是政府補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