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2年12月,通過全省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全年共查補稅款滯納金2400多萬元,有力地打擊了集貿市場偷稅違法行為。
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精神,從2002年年初開始,省國稅局在嚴查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檢查重點基礎上,把幾個業戶共同辦理一個執照的所謂“搭邊經營戶”、自己市場攤點出租并向租賃者提供貨源的所謂“脫殼隱蔽戶”、市場周圍的無證經營戶以及前店后場和倉儲庫房等經營者都納入專項整治范圍。全年共檢查集貿市場1172個,共130858戶,檢查面達73%,其中,省國稅局直接監控18個重點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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