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不久從企業下崗,聽說國家對下崗職工再就業有一些優惠政策,具體有什么優惠呢?”為解答下崗職工周女士的問題,記者日前采訪了西安市地稅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分局負責人向記者詳細解讀了相關政策。
政策一: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對象
1.國有企業下崗職工;2.國有企業失業人員;3.國有企業關閉需要破產安置的人員;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其他失業人員。但需要注意的是,已按規定辦理企業內部退養的人員,中發(2002)12號文件下發前已領取執照從事個體經營人員、被用人單位招收人員以及通過其他途徑實現再就業已有穩定收入的人員,均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政策二:必須先申請《再就業優惠證》
下崗失業人員需要憑《再就業優惠證》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申請《再就業優惠證》的程序是:準備再就業的下崗失業人員,持勞動保障部門確認的下崗失業證明和社區居委會出具的證明,向街道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提出申請,街道勞動保障機構經張榜公示合格后,報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經認定符合條件者,由勞動保障部門發放《再就業優惠證》。此證采用實名制,只限持證者本人使用。
政策三:三年內可享受減免稅優惠
在領取稅務登記證后,下崗失業從事個體經營者持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再就業優惠證》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向縣以上稅務機關申請,經審核同意后,下崗失業人員可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手續。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建筑、娛樂、廣告、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在2005年底之前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同時可按有關規定免收稅務登記證工本費。
地稅經開分局負責人介紹說,不少下崗職工對創業有很多顧慮,因為辦理了《再就業優惠證》就意味著不能再享受每月二百多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了。分局負責人寄語下崗職工,一定要勇敢走出第一步,不要等著機會到來或是一切條件都具備才小心翼翼地創業,否則可能坐失大好就業機會。
下崗創業三年減免稅 再就業要勇敢邁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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