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人事局、審計局,市直及駐青有關單位人事處:
根據山東省人事廳、審計廳《關于2005 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考務工作的通知》( 魯人辦發[2005]69 號) 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05 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05 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日期定于2005 年10 月16 日 .初、中級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 9 :00 -11 :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 2 :00 - 4 :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二、報名條件
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 號)規定,報名條件如下:
(一)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 、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 、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 年。
2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 年。
3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 年。
4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 年。
5 、取得博士學位。
報名條件中所稱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其截至時間為2005 年12 月31 日 .
三、考試報名
( 一)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由主管部門初審合格后辦理報名手續。在 各級 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檔案的應考人員 可 到青島市人才交流中心、各區、市人才交流中心(或考試機構)報名。 其他人員可到青島市人才交流中心(香港中路12 號豐合廣場C 區204 房間,電話:5028837 )辦理報名手續。
(二) 2005 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的報名時間截止到2005 年5 月16 日 ,報考人員于5 月16 日前 到各主管部門人事處或各級人才交流中心報名,報名時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近期免冠一寸黑白照片二張(約38mm ×27mm ), 并認真填寫(涂)報名登記表和山東省人事考試報名通用信息卡。
各主管部門派專人持介紹信于 5月11 日 到青島市人事局考試中心(香港中路18 號,福泰廣場B 座1103 房間)領取報名資料(審計考試報名卡、報名表、匯總表、漢字區位碼表)。5 月17 日 將本部門的報名材料報青島市人事局考試中心。
四、收費標準
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魯價費發[2004]56 號)規定,考務費每人每科52 元。
五、其它事項
(一)各主管單位上報報名材料包括:
1. 報名表(貼近期一寸免冠光面正面同版照片)
2. 審計考試報名卡(貼近期一寸免冠光面正面同版照片,按照匯總表順序排列好一并上交。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辦理)
3. 報名人員匯總表。
(二)考試報名卡填涂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卡為專用卡,不同于其它資格考試報名使用的“山東省人事考試報名通用信息卡”,各單位在組織報考人員填涂報名卡時需注意以下事項:
1 、報考人員需填寫(填涂) “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 (附件)和 “ 審計考試報名卡 ” ,并在申報表和報名卡指定位置分別粘貼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光面正面同版照片一張。
2 、報名卡所有信息項均需填涂。
3 、報考人員根據本人報考級別填涂 “ 考試類別 ” 欄, “初級資格”或“審計師( 中級) ”。
4 、 “ 所在地區 ” 、 “ 考試地區 ” 均填“青島市”,代碼為“3702 ” .
5 、 “ 考生報名號 ” 共六位,由工作人員填涂,前兩位為“02 ” ,后四位為從 “ 0001 ” 起始的序列號。
6 、如果姓名中有在區位碼表中查找不到的漢字,需將區位碼數字寫為 “ 9999 ” ,區位碼信息點也均涂為 “ 9 ” .如果姓名超過四個漢字,需將姓名欄最右側的標志信息點涂黑。如果證件號碼含有漢字或字母,需將漢字或字母連同數字一起寫入數字欄,只填涂數字對應的區位碼信息點。
7 、對報名卡按不同考試級別(初、中級)順序號由小到大的順序排列整齊。
各單位要按照統一部署,嚴格掌握報名條件,填涂信息準確,按規定時限及時報送有關材料,確保2005 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