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是地方稅收體系中的主體稅種,征收范圍涵蓋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地點和納稅期限有基本規定,也有行業性的特殊規定,簡介如下: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指基于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納稅義務產生的時間,意味著從那天起,納稅人對國家就有了一種“債務”,納稅人有義務支付稅款償清“債務”。
一、基本規定
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稅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這是一條原則性的規定。
二、特殊規定
1、建筑業:由于建筑行業承包、結算方式的多種多樣,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定也有很多特殊之處。
(1)實行合同完成后一次性結算價款辦法的工程項目,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進行工程合同價款結算的當天。
(2)實行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結算、竣工后結算辦法的工程項目。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月份終了與發包單位進行已完工價款結算的當天。
(3)實行按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結算價款辦法的工程項目,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各月份終了與發包單位進行已完成工程價款結算的當天。
(4)實行其他結算方式的工程項目,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與發包單位結算工程價款的當天。
(5)對于自建行為,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其銷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訖營業額或取得索取營業額憑據的當天。
2、銷售不動產:
(1)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不動產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2)納稅人將不動產無償贈予他人的,視同銷售,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3、娛樂業:對俱樂部會員入會時一次性繳清的入會費,無論在財務上如何進行處理,均以取得收入的當天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納稅地點
納稅地點就是納稅人申報繳納稅款的地點。營業稅的納稅地點是根據行業特點和納稅人具體情況來確定的,為了便于征管也規定了一些特殊辦法。
一、基本規定
1、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向勞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這是一條應用最普遍的規定。如果納稅人應向勞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卻因某些原因沒有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2、納稅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發生應稅行為,其納稅地點需要調整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屬稅務機關確定。注意,這一條關于納稅地點的調整權在稅務機關,而且是一定級別的稅務機關。
二、特殊規定
1、運輸業:納稅人從事運輸業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建筑業:納稅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3、銷售不動產:納稅人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4、轉讓無形資產:
(1)納稅人轉讓土地所有權,應當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轉讓其他無形資產,應當向其機構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納稅期限
納稅期限,是指納稅人繳納稅款的法定期限,它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不同概念,納稅人的納稅義務產生于某個時點,但不需要當時納稅,什么時候具體繳納稅款實現義務就是由納稅期限來確定的。納稅期限是由稅種特點和納稅規模等因素確定,對不按期納稅的,稅務機關要加收滯納金,并可以給以處罰。
一、基本規定
營業稅的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為五日、十日、十五日或一個月。目前較多見的就是一個月。不能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一個月為一期的納稅人,于期滿后10日內申報納稅;以五日、十日或十五日為一期的納稅人,于期滿后5日內預繳稅款,次月10日內結算上月應納稅款并申報納稅。
此兩條同樣適用于扣繳義務人。
二、特殊規定
1、金融業(不包括典當業)的納稅期限為一個季度。
2、保險業的納稅期限為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