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購買的軟件發生的升級費用能否增加原無形資產原值?
公司購買的軟件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后來做版本升級,發生的升級費用能否增加原無形資產原值?
參考《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2006)》相關規定:
“第六條企業無形項目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應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符合本準則規定的確認條件、構成無形資產成本的部分;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單獨確認為無形資產、構成購買日確認的商譽的部分。”
同時參考該準則第三章關于無形資產成本確認的規定。
因此,無形資產的后續版本升級支出不增加原值,直接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