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房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有的房產采用成本模式計量嗎?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匯編2024 上冊》(財政部會計司編寫組)第四章 投資性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確認和計量。在后續計量時,通常應當采用成本模式,存在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取得的,可以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計量模式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成本模式轉為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應當作為會計政策變更,按照第二十九章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處理。同一企業只能采用一種模式對所有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不得同時采用兩種計量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