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提前解約收取違約金計入營業外收入還是其他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實現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資產、出租無形資產、出租包裝物和商品、銷售材料、用材料進行非貨幣性交換(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或債務重組等實現的收入。
“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政府補助、盤盈利得、捐贈利得等。
因此,對于承租方提前解約的違約金,并不屬于企業正常的租賃業務范疇,不是企業日常租賃經營活動中必然會發生的收入,所以不符合其他業務收入的定義,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