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股東出售持有香港公司限售股,在香港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問題】
個人股東出售持有香港公司5%的限售股,是否需要在香港交納個稅?
【答案】
《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
第十三條 財產收益
四、轉讓一個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而該公司的財產主要直接或者間接由位于一方的不動產所組成,可以在該一方征稅。
五、轉讓第四款所述以外的任何股份取得的收益,而該項股份相當于一方居民公司至少 25%的股權,可以在該一方征稅。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香港公司的財產主要直接或者間接由位于一方的不動產所組成,則該個人股東出售持有香港公司5%的限售股,需要在香港交納利得稅(即個稅);如果香港公司的財產不是主要直接或者間接由位于一方的不動產所組成,則該個人股東出售持有香港公司5%的限售股,不需要在香港交納利得稅(即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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