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務業加計抵減的會計處理,是否有文件規定
【問題】
生活服務業加計抵減的會計處理,是否有文件規定?
【答案】
沒有明確的文件規定,財政部會計司發過一個關于《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適用《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有關問題的解讀,解讀內容如下:
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取得資產或接受勞務時,應當按照《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對增值稅相關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實際繳納增值稅時,按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等科目,按實際納稅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加計抵減的金額貸記“其他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