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工程設計活動的非小微企業可否享受增值稅留抵退稅新政策
企業為從事工程設計活動的非小微企業,可以享受增值稅留抵退稅新政策嗎?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規定,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本門類包括 73~75 大類,7484為“工程設計活動”,因此,“工程設計活動”屬于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第二條規定,加大“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以下稱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并一次性退還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為從事工程設計活動的非小微企業,可以享受增值稅留抵退稅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