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預付貨款時是否按預付款金額計算繳納印花稅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的解讀
四、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在后續實際結算時確定金額的,納稅人如何進行印花稅申報?
經濟活動中,納稅人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需要后續實際結算時才能確定金額的情況較為常見,納稅人應于書立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的首個納稅申報期申報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書立情況,在實際結算后下一個納稅申報期,以實際結算金額計算申報繳納印花稅。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根據合同預付貨款時不繳納印花稅,待實際結算后下一個納稅申報期,以實際結算金額計算申報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