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在吉林,上海分公司可以辦理出口退稅嗎
答:《商務部關于進一步優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的通知》(商貿函〔2019〕72號)第三條、根據《外貿法》和《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已辦理工商登記的企業法人分支機構,在新申請、變更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時,應向備案登記機關提交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分支機構負責人簽字蓋章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申請表原件及企業法人同意分支機構辦理備案登記的書面申請材料原件。企業法人分支機構在辦理完備案登記后可憑《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到海關、稅務、外匯等部門辦理開展對外貿易業務所需的有關手續。
根據上述規定,分公司在辦理備案后是可以以自營貿易的方式辦理出口以及出口退稅申請。按生產型還是外貿型企業辦理出口退稅,企業可以自行選擇,但不能同時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