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做好疫情期間省級國有房屋租金減免工作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 做好疫情期間省級國有房屋租金減免工作的通知
浙財資產[2022]43號
省級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根據《浙江省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政策意見》(浙發改服務〔2022〕85號)要求,進一步幫助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解難,現就減免2022年受疫情影響地區市場主體承租省級國有房屋租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減免租金對象
2022年承租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包括獨資、全資、控股和實際控制企業)房屋的非國有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間接承租國有房屋的,原則上轉租方不享受減免,但是實際經營承租方為非國有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按以下方式減免:轉租方為國有企業的,減免與實際經營承租方簽訂的合同全額租金,并由轉租方負責減免溢價部分;轉租方為非國有企業的,國有房屋出租單位應與轉租方協商,多方簽訂協議,確保將減免租金全部落實到實際經營承租方。鼓勵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直接減免租金至實際經營承租方。
服務業可參考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予以界定,優先減免浙發改服務〔2022〕85號文件所涉及行業;小微企業可參考《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或市場監管總局網站“小微企業名錄查詢”模塊予以界定;個體工商戶是指營業執照登記類型為“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
二、關于減免租金期限
1.普遍減免3個月租金。2022年承租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房屋的最終承租方,免除3個月租金。最終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滿一年的,根據實際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2.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增加減免3個月租金。租賃合同存續期間,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最終承租方,2022年增加減免3個月租金。最終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滿一年的,根據實際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3.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界定可依據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工作小組辦公室發布的疫情防控工作通告。截至2022年3月31日,我省被列為中高風險的縣級行政區有杭州市濱江區、富陽區。
3.在省外的國有房屋租金減免按照屬地政策執行。
三、關于減免租金方式
國有房屋出租單位要通過與承租方、轉租方簽訂協議落實減免租金。
1.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減免的租金經雙方協商一致,優先從合同期內后續未繳納租金中抵扣。后續未執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還的,由出租單位直接返還,其中:租金未繳財政的,由出租單位直接返還承租方;租金已繳財政的,由出租單位按政府非稅收入退付管理相關規定辦理租金退付或退庫手續。
2.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單位按合同涵蓋的租期范圍,直接減免相應月份的租金。
3.行政事業單位因本次租金減免造成合同備案金額與收益登記金額不一致的,應在“資產云”收益登記模塊加以備注。
四、關于減免審批流程
承租行政事業單位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出租單位報其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如出租單位本身為主管部門的,則由出租單位自行核準,并留存必要的檔案資料備查。
承租國有企業房屋的,由承租方向出租企業提出書面申請,由企業按內部決策(審批)程序核準,并報主辦單位、主管部門或企業集團備案。
五、關于減免完成時間
普遍減免3個月租金與已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減免6個月租金的,原則上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租金減免工作;2022年3月31日后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本《通知》發文之日后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原則上在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合同生效后2個月內完成租金減免工作。
六、有關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協調。國有房屋出租單位要充分認識國有房屋租金減免政策的重要意義,落實主體責任,指定專人負責。要全面梳理國有房屋出租情況,認真研究制定租金減免的具體工作流程,做到依法依規、程序到位、內控嚴格、及時高效。要主動與承租方對接,應減盡減,幫助困難企業渡過難關。股權多元化企業要根據企業實際與非國有中小股東加強溝通協調,履行規范的內部決策程序后減免租金。
2.加大宣傳力度。省級部門、企業集團要及時跟進解讀租金減免政策,加大政策宣傳,確保政策有效傳導至市場主體。積極協調解決政策落實過程中的難點、堵點問題,及時回應社會訴求和關切。
3.減免情況反饋。
(1)加強數據統計。國有房屋出租單位要及時統計租金減免情況,建立檔案,形成單位內部統計備查表(附件1)。
(2)建立政策執行情況月報制度。租金減免情況(附件2)于每月15日前報送,遇節假日順延。省級部門匯總本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及企業減免情況、企業集團匯總本集團及所屬企業減免情況報送省財政廳。
(3)經全面梳理后,本《通知》發文之日前省級部門或企業集團沒有國有房屋租金減免情況的,首月需零報告(附件3)。本《通知》發文之日后新增國有房屋出租涉及租金減免情況的,應從次月起按時報送。
(4)報送方式。附件2以蓋章的PDF版和可編輯的EXCEL電子表格形式報送,零報告承諾函僅報送蓋章的PDF版。其中:省級部門發送至:zjcztzcc@163.com;省屬金融企業發送至zjscztjrc@126.com;省屬文化企業發送至1256876628@qq.com。
七、其他事項
1.國有企業因本次減免房租對企業經營業績產生較大影響的,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考量。
2.浙發改服務〔2022〕85號文件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如國家和省政府出臺新的有關國有房屋租金減免支持政策,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聯系人:省財政廳資產管理處宋萍;聯系電話:0571-87056553;
省財政廳金融處熊曉賢;聯系電話:0571-87058477;
省財政廳文化處林峰;聯系電話:0571-87058448;
省財政廳綜合處趙菲菲;聯系電話:0571-87056596;
“資產云”客服咨詢 96116-5、0571-86803761、86807286。
浙江省財政廳
2022 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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