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研發費100%加計扣除需關注的問題
近期,財政部、稅務部局和科技部聯合發布《關于加大支持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號),明確現行適用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75%的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在實際執行中需要大家對幾個方面的問題予以關注。

一、現行適用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75%的企業指的是哪些企業?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第一條規定,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本條所稱制造業企業,是指以制造業業務為主營業務,享受優惠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的企業。制造業的范圍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574-2017)確定,如國家有關部門更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從其規定。收入總額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執行。
2.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進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號)第一條規定,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第二條規定,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和管理辦法按照《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的通知》(國科發政〔2017〕115號)執行。
3.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第四規定,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包括:煙草制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上述行業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4754 -2011)》為準,并隨之更新。
因此,除上述三類企業外,其他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以享受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的優惠政策。

二、其他企業在前三季度和第四季度都發生了研發費用,季度預繳時能享受100%加計扣除優惠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的規定,企業可以自主選擇10月份預繳申報第三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就當年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10月份預繳申報期未選擇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也可以在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加大支持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號)第二條的規定,其他企業在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計算享受研發費用100%加計扣除優惠,第四季度企業所得稅預繳時不能享受。
因此,其他企業在2022年前三季度發生的研發費用,可以自主選擇10月份預繳申報第三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享受,也可以在辦理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75%加計扣除;對于2022年第四季度發生的研發費用,可在辦理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享受100%加計扣除。

三、其他企業如何計算第四季度的研發費用?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加大支持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號)第二條的規定,其他企業第四季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可自行選擇兩種計算方法:
1.按實際發生數計算;
2.按全年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經營月份數占其2022年度實際經營月份數的比例計算。

四、其他企業第四季度發生的委托研發費用也可以100%加計扣除嗎?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加大支持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號)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其他企業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相關政策口徑和管理,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號)等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因此,其他企業第四季度發生的委托研發費用,也可以按規定適用100%比例加計扣除政策。具體為:企業委托境內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研發費用并按100%的比例計算加計扣除;委托境外(不包括境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費用。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按100%比例計算加計扣除。

五、其他企業享受第四季度研發費用100%加計扣除優惠,需要向稅務機關備案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的規定,納稅人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均采取“真實發生、自行判斷、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其他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以及現行政策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自行計算并填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直接享受稅收優惠,同時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無需向稅務機關備案。
作者:李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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