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的情形有哪些?
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的情形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辦法》第十八條所稱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是指下列情況:
(一)收購單位和扣繳義務人支付個人款項時;
(二)國家稅務總局認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的。
那么在實際業務中,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的情形有哪些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1、已備案汽車銷售企業從自然人處購進二手車
《商務部等17部門關于搞活汽車流通 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費發〔2022〕92號)規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對已備案汽車銷售企業從自然人處購進二手車的,允許企業反向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憑此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2、收購單位收購自產農產品
納稅人在省內向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收購其自產農產品,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用農產品收購發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收購自產農產品,應當按規定妥善保管收購業務相關的過磅單、入庫單、收付款憑證、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等原始憑證以備查驗。
3、向發電戶處購買電力產品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電網公司購買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力產品發票開具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2號)規定,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從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發電戶處購買電力產品,可由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開具普通發票。
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應將發電戶名稱(姓名)、地址(住址)、聯系方式、結算時間、結算金額等信息進行詳細登記,以備稅務機關查驗。
2024年3月7日,國務院發布文件《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4〕7號),其中“六、強化政策保障”項下(十七)完善稅收支持政策。加大對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專用設備稅收優惠支持力度,把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納入優惠范圍。推廣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做法。配合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增值稅簡易征收政策,研究完善所得稅征管配套措施,優化稅收征管標準和方式。
從上述政策通知來看,以后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收購報廢產品,應該是可以開具收購發票。可以繼續關注國家稅務總局的政策發布。
來源:正保會計網校稅務網校原創內容,作者:老顧(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侵權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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