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企業的分支機構,能否獨立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
我們經營加油站,是全民所有制企業的分支機構,能否獨立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
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5號)規定:
“符合財政部、稅務總局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以下簡稱小型微利企業),按照相關政策規定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企業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總機構及其各分支機構的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依據合計數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
依據上述規定,分支機構不能依據自身的條件判斷是否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應該與總機構匯總,依據合計數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