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的財稅咨詢中有企業咨詢隨軍家屬和軍轉干部創業或就業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我們來看一看。
一、隨軍家屬創業、就業稅收優惠
(一)隨軍家屬創業稅收優惠
1.增值稅優惠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三十九)項規定,隨軍家屬就業免征增值稅。其中第2目規定,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自辦理稅務登記事項之日起,其提供的應稅服務3年內免征增值稅。
隨軍家屬必須有師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證明。
按照上述規定,每一名隨軍家屬可以享受一次免稅政策。
2.個人所得稅優惠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隨軍家屬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0〕84號)第二條規定,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第三條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隨軍家屬必須占企業總人數的60%(含)以上,并有軍(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機關出具的證明;隨軍家屬必須有師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證明,但稅務部門應進行相應的審查認定。主管稅務機關在企業或個人享受免稅期間,應按現行有關稅收規定,對此類企業進行年度檢查,凡不符合條件的,應取消其免稅政策。每一隨軍家屬只能按上述規定,享受一次免稅政策。
(二)隨軍家屬就業稅收優惠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三十九)項規定,隨軍家屬就業免征增值稅。其中第1目規定,為安置隨軍家屬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其提供的應稅服務3年內免征增值稅。
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隨軍家屬必須占企業總人數的60%(含)以上,并有軍(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機關出具的證明。
二、軍轉干部創業、就業稅收優惠
(一)軍轉干部創業稅收優惠
1.增值稅優惠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四十)項規定,軍隊轉業干部就業免征增值稅。其中第1目規定,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干部,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其提供的應稅服務3年內免征增值稅。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必須持有師以上部隊頒發的轉業證件。
2.個人所得稅優惠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26號)第一條規定,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干部,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第三條規定,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必須持有師以上部隊頒發的轉業證件。
(二)軍轉干部就業稅收優惠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四十)項規定,軍隊轉業干部就業免征增值稅。其中第2目規定,為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凡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占企業總人數60%(含)以上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其提供的應稅服務3年內免征增值稅。享受上述優惠政策的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必須持有師以上部隊頒發的轉業證件。
來源:正保會計網校稅務網校原創內容,作者:李老師(正保會計網校答疑專家),侵權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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