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8年1月1日,新華公司從二級市場支付價款204萬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4萬元)購入大海公司發行的債券,另發生交易費用0.7萬元。該債券面值為200萬元,剩余期限為2年,票面年利率為4%,每半年付息一次,新華公司管理層擬短期內隨時出售大海公司債券。新華公司于2015年1月和7月分別收到該債券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上半年利息每次4萬元;2018年6月30日該債券的公允價值為230萬元(不含利息);2018年8月30日,新華公司將該債券全部出售,取得價款235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新華公司從取得至出售大海公司債券累計確認的投資收益為( )萬元。 請問老師正確答案?



235-200-0.7+4=38.3萬元
2019 05/19 1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