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年報風險提示: 1.您單位申報表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第19行第3列“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_調增金額”為:【0】元; 2.您單位申報表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第20行第3列“稅收滯納金、加收利息_調增金額”為:【0】元; 3.您單位入庫日期為當年度的“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稅收滯納金總額”為:【165.24】元; 實際申報表已調整,已填罰沒支出,還是提示這個風險



你是不是沒有保存,還是填錯了,這個罰款是不能稅前扣除的,需要調增的
2019 05/23 17:58

84785020 

2019 05/23 18:08
保存后還是這樣提示

小楊老師 

2019 05/23 18:13
那你看一下你填對了沒有,調增那一欄里面有沒有165.24這個數字

84785020 

2019 05/23 18:14
有的

小楊老師 

2019 05/23 18:22
那你在仔細檢查一下提示中說的那個表的那一行,有沒有填錯行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