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想問下。像我們公司2020年1月份發1月份的工資又發2019年12月份的工資,又發2019年7.8.9月的獎金,這個分別怎么做賬呀?19年的都沒有計提



19年的工資需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結轉至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計提到2019年
本年的工資計提的到本年損益
2020 07/20 09:11

84784984 

2020 07/20 09:12
老師,具體怎么做分錄呢?

軼塵老師 

2020 07/20 12:00
1、工資計提(應發工資數)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84784984 

2020 07/20 12:18
調整了計提的,就按照正常的工資發放做分錄嗎?

軼塵老師 

2020 07/20 13:05
是的!你的理解正確!

84784984 

2020 07/20 14:47
老師,您好我想問下可以直接做2020年的工資分錄嗎?

軼塵老師 

2020 07/20 14:49
19年的工資必須計入19年的損益

84784984 

2020 07/20 14:55
那老師19年的獎金也是要計入19年的損益嗎?

軼塵老師 

2020 07/20 14:58
是的 屬于19年的 應該在19年計提 可以在20年發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