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應納稅所得額+4000÷10在×12分之六-4000× 175% ÷10×12分之六這為啥要這樣做不理解。



因為無形資產是研發形成的,可以加計扣除,你也可以用應納稅所得額-4000*75%/10*12分之六
2021 10/19 20:22

84784955 

2021 10/19 20:23
為啥要+4000÷10在×22分之六呀。

悠然老師01 

2021 10/19 20:26
就相當于把100%的攤銷額加回來,相當于這個沒攤銷,按照175%再計算攤銷
